土木水利電子報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函
受文者:臺北市政府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2年1月16日
發文字號:工程管字第1110301419號
速別:最速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360000000G_1110301419_docl_Attachl.pdf)
主旨:檢送本會111年12月27日召開「依『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非第三級疫情警戒期間公共工程展延工期或停工處理方式」辦理展延工期舉證困難討論會議」會議紀錄乙份,請查照。
說明:副本抄送全國各機關,請協助將本會議紀錄轉知所執行之在建工程廠商。
正副本:請詳原
公文
附件:
會議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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